市政府关于高新区等7宗(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你局上报的《关于高新区等7宗(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常资规〔2021〕265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请你局抓紧组织挂牌出让相关工作。
附件:高新区等7宗(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高新区等7宗(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
投资额度与注册资本之比不得超过3:1
投资额度与注册资本之比不得超过3:1
投资额度与注册资本之比不得超过3:1
投资额度与注册资本之比不得超过3:1
投资额度与注册资本之比不得超过3:1
投资额度与注册资本之比不得超过3:1
投资额度与注册资本之比不得超过3:1
凡具备市产业评价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书面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及常熟市信用办等《居住房屋出租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常信用办〔2018〕1号)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被认定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人员参加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凡在我市范围内经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获得过建设用地使用权,且未经市政府批准,无故拖欠土地出让金的竞得人,禁止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竞买申请人进行竞买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的竞买申请人方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交地、开、竣工时间及出让价款交付时间
付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022年4月前开工,2024年4月前竣工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之日起60天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付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之日起60天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付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之日起60天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付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付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之日起60天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付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之日起60天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付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之日起60天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价时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将于本方案批准后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方式:常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江苏省土地市场网、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常熟日报上同步发布。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公告时间不少于20天,申请报名及自由报价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及挂牌时间不少于30天。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zui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zui高者即为竞得人。
常政复〔2021〕212号(市政府关于高新区等7宗(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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