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莫城街道1宗(工业)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你局上报的《关于莫城街道1宗(工业)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常资规〔2021〕258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上述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请你局抓紧组织挂牌出让相关工作。
附件:莫城街道1宗(工业)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莫城街道1宗(工业)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
莫城街道规划四路以南、苏常公路以西
地块使用权不得分割销售或分割转让
产业准入要求:1、项目亩均投资不低于327万元。2、产出效益:竞得人确保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达产,年亩均税收不低于40万元。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污染源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能耗环保水平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集体收益分配安排:该地块所有权人为莫城街道镇集体,收益均为莫城街道镇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及常熟市信用办等《居住房屋出租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常信用办[2018]1号)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被认定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人员参加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凡在我市范围内经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获得过建设用地使用权,且未经市政府批准,无故拖欠土地出让金的竞得人,禁止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三、交地、开、竣工时间及出让价款交付时间
莫城街道规划四路以南、苏常公路以西
付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交地之日起1年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之日起60天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该地块由莫城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入市主体,委托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入市交易。
常政复〔2021〕210号(市政府关于莫城街道1宗(工业)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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