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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征地通告﹝2016﹞16号

  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常熟高新区黄浦江路东延(福盛路—金麟路)工程

  东南街道昆承村集体,苏锋村集体。

  1、东南街道昆承村集体1.9845公顷,其中耕地0.0688公顷。

  2、东南街道苏锋村集体1.9348公顷,其中耕地0.4479公顷。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三)青苗补偿标准:1.8万元/公顷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未成年年龄段人员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对劳动年龄段、养老年龄段人员实行社会保障。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凡自本通告发布后,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三)有关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由被征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联系方式:顾轶52579929(国土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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