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治报》——法官风采刘金桥奏响司法鉴定为民协奏曲
“司法鉴定事关司法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技术辅助服务,这是司法鉴定工作秉持的宗旨。”常熟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司法鉴定科负责人刘金桥这样介绍自己的工作。
总是面带温暖的微笑,为人和善的刘金桥,曾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等功嘉奖、苏州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司法鉴定科曾获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先进集体。
作为法医学专业科班出身的“老法医”,刘金桥虽然身在司法辅助部门,却从未有过一丝放松懈怠。“鉴定科的工作特点就需要与鉴定评估部门、案件当事人、承办法官随时保持衔接,因此早上班、晚下班、赴现场是我们的工作常态。”刘金桥说,“五指并拢才能形成拳头,法院各部门之间只有密切配合才能高效保障,才能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法医这个岗位上,刘金桥默默奉献了二十余年。今年上半年,该院办结各类鉴定评估案件390件,完成法医咨询案件120件,办理诉前司法鉴定4件,督促鉴定机构退回不合理收费55000元,减免鉴定费72420元。在刘金桥带领下,诉讼服务中心青年干警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业绩,常熟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窗口被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评为第27届苏州市青年文明号;全院青年干警对标先进,奋进赶超,常熟市人民法院团总支被共青团江苏省委评为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司法鉴定是常熟法院的优秀品牌之一,是苏州法院系统的‘老先进’,除了做好鉴定评估、法医咨询等常规工作之外,我们一直考虑如何实现司法鉴定部门的‘转型升级’。”刘金桥说,“如何为办案压力重、节奏快的一线部门提供更好的服务,这是新形势下司法鉴定部门的创新问题。”
自2016年9月,省法院指定常熟法院承担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为此,该院司法鉴定科联合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加强内部合力,积极推进试点探索,在全省首创了集竞争方式和随机方式的长处于一体的“评分制+摇号”选任管理人方式,实现了管理人选任的公平性与科学性兼得。截至今年上半年,共对287件案件完成破产管理人选任。
“通过对评审成员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规定了禁止委托评审和评审回避制度,既进一步体现评审过程和结果的客观性,也有助于防范评审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通过强化提交规范要求,科学匿名评审,充分彰显了评审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和客观。”刘金桥介绍说,“我们借鉴竞技体育的打分规则,由司法鉴定科对评审成员的评分去除一个蕞高分和一个蕞低分后按平均得分高低排序的方式确定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蕞终分值。对于进入摇号阶段的机构,指派人员到场参加摇号,并采取通过在线会议连线现场直播,在保证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蕞大程度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我是头部次打这种房屋维修的官司,网上查了不少资料,问了不少人,建议让我申请鉴定。多亏在诉前调解阶段,鉴定科的法官和我分析了鉴定的具体方案和成本,调解员也耐心分析做我们双方工作,我和对方终于又重新坐下来商量,蕞终达成了调解方案,大大减少了我们的金钱和时间成本!”某房屋受损案件的当事人刘某舒心地说。
为搭建起鉴定评估与审判执行之间的沟通桥梁,司法鉴定科创新引入鉴定、评估人员调解机制,积极探索“鉴定+诉前调”模式,发挥其在鉴定、评估方面的专业优势,提供咨询意见、参与案件调解、协同法官答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司法鉴定科针对诉前调解过程中可能提起鉴定的案件,在了解当事人诉求的基础上,充分评估鉴定对诉讼所起的作用,对于部分无匹配鉴定机构、不符合鉴定条件及鉴定成本高昂的情形,及时引导当事人调整心理预期,优先选择非诉方式解决。对于鉴定难度较大的,组织各方当事人至现场勘验,确认问题症结,并从专业角度提出解决方案,促使当事人在对鉴定结果有专业、科学判断基础上,理性地达成调解协议。
常熟法院将提供诉前鉴定咨询意见与诉前调解相融合,不仅赋予了司法鉴定新的生命力,也有效助力全院案件繁简分流,为矛盾化解开辟了“快车道”。2020年以来,该院通过提供鉴定咨询意见指导诉前调解186件,现场勘验102次,形成鉴定意见的案件调撤率高达46%。相关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也大都采纳诉前鉴定意见,促使相关案件实际审理天数缩短了30%以上。
“咚咚咚......”阵阵木拐捣地声传来,在空荡的长廊里回响,由远及近。刘金桥听到后立刻停下手中的工作,起身迎出去,热情地询问:“您是来法医检查的吧?”面对走路时颤巍巍的当事人,他习惯性地伸手扶上一把,接过手中的病历资料,把当事人搀扶到座位上。询问、检查、调查、出具法医咨询意见,一般三个工作日内办结,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诉讼成本。
“部分当事人原本就是社会生活中的弱者,经济状况也很差,法律知识、文化水平都比较低,甚至连语言沟通都不顺畅。纠纷发生后,除了身体上受到有形的损伤,精神上同时受到无形的伤害。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询问中注重引导当事人表达对伤情的真实看法,在出具法医技术咨询时,注重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及隐私,把当事人作为一个需要法律援助和关怀的伤者,以平衡当事人的消极心态,为法律裁决打下基础。”刘金桥说。
该院司法鉴定科自2006年开展工作以来,平均每年接受400余次法医意见咨询,答复意见一般均被采纳,累计为当事人节约鉴定费用超1200万元,在保障案件公平审理的基础上,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
“一个先进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名优秀党员就是一个标杆。司法鉴定工作处于业务部门、鉴定单位、案件当事人三者之间,工作关系错综复杂,每件案件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协调。刘金桥业务素养好,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再棘手的问题,到他手中,也能迎刃而解。”分管立案庭、政治部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俞惠中介绍说,“司法鉴定科在刘金桥同志的示范带动下,大家都有了拧紧一股绳的拼劲,以认真与热忱对待自己的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平正义”。(吴欢 王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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