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2-08-219号土地证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利人李梅凤(身份证号码:/),不慎将坐落于海虞镇红光村六组的42-08-219号土地证遗失,现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凡对声明有异议者,请在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0年1月17日之前),向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政务中心窗口提出异议(联系电线)。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人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向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上述不动产的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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