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2021)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00124号不动产证的遗失声明
关于苏(2021)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00124号不动产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单位:常熟市资源规划局】【信息时间:2023-07-31 13:19 阅读次数:】【字号】【打印】【关闭】
不动产权利人龚旭(身份证号:2911)不慎将坐落于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衡泰锦苑23幢504的苏(2021)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00124号不动产证遗失,现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凡对声明有异议者,请在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1日之前),向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政务中心窗口提出异议(联系电线)。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人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向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上述不动产的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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