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批前公示
《常熟市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常熟市常福街道】【信息时间:2021-08-25 11:03 阅读次数:】【字号】【打印】【关闭】
为有序推进常熟市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区的开发建设,积极对接近期开发建设项目,合理指导发展环境变化下的片区建设规划管理,常熟市人民政府常福街道办事处委托常熟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常熟市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目前,该规划经过方案座谈、论证、并已修改完善,进入报批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该规划进行批前公示。
本次规划公示期为30天,自2021年8月25日起至2021年9月24日止。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地址:常熟市联丰路58号602室
规划区用地布局趋于成熟,对于片区内尚未开发的地块,其用地功能的合理性需要从多方面来斟酌和审视。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区以产业、居住功能为主导,受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原有规划与实际需求发生了一些偏差,为了有效推进片区后续的开发建设,有必要对原有控规进行局部修改,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落地,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为便于片区近期的市场化运作,顺利推动片区的开发建设,有必要对上一轮控规进行局部修改。
本次修改从满足实际建设需求的角度出发,适时对部分用地进行用地性质或用地规模的修改,能更好地适应实际开发建设需求,提高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本次修改涉及的地块基本尚未建设或已完成收储工作,因此,本次修改在空间上具有可行性,保证建设项目能尽快启动建设。
综上所述,本次控规修改符合片区近期发展需求,并符合上位规划,是可行的。
修改后,规划居住用地面积增加了37公顷,主要涉及ZC-N-04-B、ZC-N-05-H和ZC-N-06-K三个基本控制单元。
①将苏州路以东、建业路两侧上一轮规划的一类工业用地(M1)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
②将扬州路以东、南通路以西、建业路两侧上一轮规划的一类工业用地(M1)和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
③将三环路以北、桂林路以东、联丰路以南上一轮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商业用地(B1);
④将新华路以西、深圳路以北上一轮规划的幼托用地(Rax)修改为商业用地(B1),并调整用地范围;将新华路以西、泰州路以南上一轮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幼托用地(Rax),并调整用地范围。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修改
修改后,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减少了1.98公顷,主要涉及ZC-N-05-G一个基本控制单元。
调整柳州路以西、嘉兴路以北、桂林路以东上一轮规划的中小学用地(A33)的用地范围。
①将三亚路以东、苏州路以北上一轮规划的环卫用地(U22)修改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
②将柳州路以西、深圳路以南、桂林路以东上一轮规划的商务用地(B2)修改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并修改其用地范围;
③将桂林路以东、联丰路以南、三环路以北上一轮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商业用地(B1);
④将新华路以西、深圳路以北上一轮规划的幼托用地(Rax)修改为商业用地(B1),并调整用地范围。
修改后,规划工业用地面积减少了38.75公顷,主要涉及ZC-N-04-B和ZC-N-05-D两个基本控制单元。
①将苏州路以东、建业路两侧上一轮规划的一类工业用地(M1)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
②将联丰路以南、南通路以西、扬州路以东上一轮规划的一类工业用地(M1)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
③调整三亚路以东、苏州路以北上一轮规划的一类工业用地(M1)的用地范围。
修改后,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减少了0.7公顷,主要涉及ZC-N-04-B和ZC-N-05-D两个基本控制单元。
①将扬州路以东、建业路以北上一轮规划的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
②调整三亚路以东、苏州路以北上一轮规划的交通枢纽用地(S3)的用地范围。
修改后,公用市政设施用地减少了0.56公顷,主要涉及ZC-N-05-D一个基本控制单元。
①将三亚路以东、苏州路以北上一轮规划的环卫用地(U22)修改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
②将三亚路以东上一轮规划的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的部分用地修改为环卫用地(U22)。
修改后,绿地与广场用地减少了0.12公顷,主要涉及ZC-N-06-K一个基本控制单元。
取消深圳路以北、泰州路以南、新华路西侧的绿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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