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湖派出所对未按规定申报承租人信息出租房屋房东予以处罚
原标题:尚湖派出所对未按规定申报承租人信息出租房屋房东予以处罚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常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常熟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告》,通告中明确规定:全市出租集宿单位、出租房屋房东和租住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和《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履行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包括元旦春节期间离开租住地人员)主动申报义务。
近日,常熟市公安局尚湖派出所联合社区、村委,对出租房屋开展“拉网式”摸排、访查、登记,依法对8名未按规定申报承租人信息出租房屋房东予以行政处罚。
2月18日,尚湖派出所民警在出租房检查工作中发现,新鑫村村民倪某涉嫌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承租人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湖派出所对倪某予以行政处罚。
2月19日,尚湖派出所民警在出租房检查工作中发现,新裕村老宅村民陆某,未按规定申报承租人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湖派出所对陆某予以行政处罚。
2月19日,尚湖派出所民警在出租房检查工作中发现,新裕村沈巷村民方某将房屋出租后,未按规定申报承租人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湖派出所对方某予以行政处罚。
zui后提醒一下,尚湖镇的各位房东自主申报程序并不难!大家可以足不出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自助申报。
选择“1月10号以后是否去过湖北或浙江”
可本人申报、房东申报、单位统一申报
进入“常熟市新市民自助申报”页面
然后重复上述操作流程即可完成申报
都要积极配合,主动申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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