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宏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被罚38万元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常熟宏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被罚3.8万元
常熟宏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被罚3.8万元
6月2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14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常熟宏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diyi百零八条diyi项,罚款3.8万元。
常熟宏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8日,法定代表人曹轲,住所: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兴华港区大道6号。(记者 杨登基)
版权声明:本文由常熟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