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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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注3: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70.5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原承诺投资35,0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1,000.00万元,流动资金4,000.00万元。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15,063.18万元,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将项目承诺投资变更为15,075.78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19,924.22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四(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注4: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增产项目原承诺投资16,950.00万元,其中新建厂房(含土建、安装) 4,153.50 万元、设备及模具购置 9,076.50 万元、流动资金 3,720.00 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1,281.91万元,包括新建厂房(含土建、安装)283.37万元及设备及模具购置998.54万元。由于北京产业政策的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拟将项目承诺投资变更为1,288.72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中7,000.00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6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及8,661.28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四(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注5: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研发中心项目原承诺投资4,914.8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500.00万元,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将项目承诺投资变更为505.80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4,409.00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四(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注6: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6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计划总投资68,000.00万元, 主要投资新建厂房(含土建、安装)、设备及模具购置,其中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为7,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604.14万元, 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94.34%,公司厂房已建成投入使用,设备基本到位投入使用,项目于2018年10月达产。
注7: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35 万套水性漆产品和 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原投资总金额为98,685.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6,433.00万元,调整为总投资金额调整为46,271.00万,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36,433.00 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36,425.5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99.98%,公司厂房已建成投入使用,设备基本到位投入使用,项目于2021年1月达产。
编制单位: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注1: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万元, 主要投资新建厂房(含土建、安装)、购置生产设备,其中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为30,211.8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6,777.15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22.43%,公司厂房已建成投入使用,设备尚在采购安装中。
注2: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计划总投资32,778.06万元, 主要投资新建厂房(含土建、安装)、购置生产设备,其中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为30,711.3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14,686.55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47.82%,公司厂房已建成投入使用,设备尚在采购安装中。
注3:上饶年产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计划总投资26,519.22万元, 主要购置厂房(含土建、安装)、生产设备,其中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为26,519.2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5,715.5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21.55%,公司设备尚采购、安装中。 附表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1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225万元(不含税),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不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来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等具体事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本次聘请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健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 产品种类: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结构性存款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 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充分利用短期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充足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种类: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结构性存款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2、使用额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根据现金管理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提高资金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投资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及合规性。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结构性存款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闲置自有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滚动使用。
公司计划购买的现金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会受到宏观政策及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为防范风险,公司将择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结构性存款及其他金融类产品,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规范运行。公司财务部将与现金管理的受托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等的进展情况,若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随时进行监督。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理财,可以增加流动资金收益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2-031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2年4月2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秦立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所有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监事会 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会监事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 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496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0,749,1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117,889.5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0%。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发现的相关缺陷及整改情况。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整改情况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公司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使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结构性存款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理财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2年4月2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主持人罗小春先生宣读和介绍议案。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所有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良先生、刘保钰先生、于翔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同意《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该议案,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小春、吴海江、陶建兵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496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0,749,1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117,889.5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0%。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结构性存款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理财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罗小春、王卫清、常熟春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罗小春-建信鑫享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罗喜芳、吴海江、陶建兵、孙峰回避表决。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造成实质性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罗小春、吴海江、陶建兵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前,我们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与公司战略要求,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价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中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与公司战略要求,能够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价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年度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原则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协议协商确定的, 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我们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三)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2021年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结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及市场预测,预计2022年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将发生如下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另外,公司与罗博文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即公司向罗博文支付德国办事处房屋租赁服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
1、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常熟安通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饰件、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自产产品的相关汽车模具设计;从事上述自产产品及其相关汽车模具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项规定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关联关系说明:常熟安通林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担任常熟安通林的董事长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喜芳担任常熟安通林的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陶建兵担任常熟安通林的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常熟安通林的董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常熟安通林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2、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全文简称“长春派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销售;模具制造;内外饰件的生产、设计、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内外饰件原材料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长春派格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担任长春派格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长春派格的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喜芳担任长春派格的董事职务;公司财务总监罗正芳担任长春派格的监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长春派格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长春安通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汽车仪表板、副仪表板及相关汽车内饰件、销售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关联关系说明:长春安通林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担任长春安通林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陶建兵担任长春安通林的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喜芳担任长春安通林的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长春安通林的董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长春安通林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4、成都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成都安通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模具;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成都安通林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担任成都安通林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陶建兵担任成都安通林的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成都安通林的董事职务;公司财务总监罗正芳担任成都安通林的监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成都安通林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5、麦凯瑞(芜湖)汽车外饰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芜湖麦凯瑞”)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摩托车注塑模具、夹具设计、制造、销售;各类交通工具的配套塑料制品及其它相关制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芜湖麦凯瑞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担任芜湖麦凯瑞的董事职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芜湖麦凯瑞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6、天津格瑞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天津格瑞纳”)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模具的制造、加工、销售;上述产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汽车零部件技术、模具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关联关系说明:天津格瑞纳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天津格瑞纳的董事长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孙峰担任天津格瑞纳的董事职务;公司财务总监罗正芳担任天津格瑞纳的监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天津格瑞纳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7、沈阳格瑞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沈阳格瑞纳”)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模具的制造、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沈阳格瑞纳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沈阳格瑞纳的董事长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孙峰担任沈阳格瑞纳的董事职务;公司财务总监罗正芳担任沈阳格瑞纳的监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沈阳格瑞纳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8、宁波安通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宁波安通林”)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宁波安通林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常熟安通林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担任宁波安通林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陶建兵担任宁波安通林的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宁波安通林的董事职务;公司财务总监罗正芳担任宁波安通林的监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宁波安通林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9、北京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北京安通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轿车门板、侧围、地毯;开发、设计汽车饰件、模具;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北京安通林是公司的参股公司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担任北京安通林的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陶建兵担任北京安通林的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喜芳担任北京安通林的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担任北京安通林的董事职务。上述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人的界定,公司与北京安通林发生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10、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宜宾凯翼”)
注册资本:472709.7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汽车及零部件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宜宾市汽车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宜宾市常翼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35%的股权,宜宾市汽车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50.8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对关联法人认定的其他条款,宜宾凯翼是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12、佛山富晟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佛山富晟汽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配件、汽车地毯总成的制造、销售;普通货运,仓储、物流服务;汽车配件生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地毯、挂毯制造;模具制造;非织造布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除外);检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持有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权,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春富晟汽车饰件有限公司85%的股权,长春富晟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富晟汽车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佛山富晟汽车是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联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制定有关协议或合同,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有市场价格的,适用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相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罗小春、王卫清、常熟春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罗小春-建信鑫享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罗喜芳、吴海江、陶建兵、孙峰回避表决。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合同将安排签署。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按照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造成实质性影响。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2-027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49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420,274,121.6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821,983.5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79,606,042.66元,扣除已付普通股股利111,029,102.93元,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680,029,077.88元。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496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0,749,1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117,889.5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0%。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实施完毕。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分配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计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2-032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网络平台地址:中国证券网()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提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证券部邮箱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1年度业绩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6日13:00-14:00通过中国证券网()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年度业绩说明会(全文简称“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的经营业绩以及利润分配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网络平台地址:中国证券网()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小春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喜芳女士、财务总监罗正芳先生、独立董事陈良先生。
1、投资者可以在2022年4月26日13:00-14:00通过网络平台中国证券网(),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络互动平台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4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得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小春先生的书面回函,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常汽转债”(代码113550)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4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面对当前行业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强抓“八化”管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全力保供保产。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得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小春先生的书面回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收购、重大业务合作、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破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发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债交易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了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信息为准。
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4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的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常汽转债”(债券代码113550)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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