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常熟市工挂[2017]3号)
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常熟市工挂[2017]3号)
【发布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时间:2017-03-14 15:23 阅读次数:】【字号】【打印】【关闭】
经常熟市人民政府批准,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全部股份的前提下,可以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2月09日至2017年02月28日,到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95号窗口)(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3月01日至2017年03月13日,到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95号窗口)(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3月1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95号窗口);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领取《成交确认书》后,需持《成交确认书》到环保、发改委(商务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根据《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规定,办理环评、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时限为: (1)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由省国土资源厅会省有关部门确定; (2)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9个月; (3)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6个月。 自取得《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以上时限内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所支付的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公告中所涉及的外币与人民币的比价,按到帐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与人民币的比价的中间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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