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交通运输局、常熟市古里镇人民政府关于常熟市古里智能制造产业园及相关配套设施PPP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常熟市人民政府授权常熟市交通运输局以及常熟市古里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实施常熟市古里智能制造产业园及相关配套设施)模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常熟市交通运输局以及常熟市古里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采购组织实施等工作,并已按规定将预中标结果及项目合同文本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现就本次采购活动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2、中标价格:可行性缺口补助总额:3937528700.00元(人民币叁拾玖亿叁仟柒佰伍拾贰万捌仟柒佰元整)
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约20年,自PPP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约3年,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算;运营期固定为17年。运营期界定:按照全部子项目竣(交)工(以产业园竣工以及交通工程交工为准)验收起算。
3.1、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人才公寓、研发中心用房、停车场、公共服务类配套基础设施等。主要包含古里智能制造产业园、古里精密机械制造产业园、342省道常熟东段改扩建工程及342省道常熟东段改扩建工程配套工程共计4个子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
3.2、项目融资要求: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为20%,其中政府方出资占比10%,社会资本方出资占比90%。除项目资本金外,项目所需的剩余80%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
3.3、项目的运营维护:每个子项目在完成竣(交)工验收的次日即由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维护。
3.4、合作期结束后的移交:运营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本项目移交发生的税费由接收方承担。
4、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年可行性缺口补助=基于绩效考核的年可用性付费+基于绩效考核的年运营维护费-年度使用者付费)。
王政(法律专家)、朱莉、沈丽萍(财务专家)、陈梅、俞晓华(法律专家)、仲崇谨(采购人代表)、张燕(采购人代表)
公告媒体: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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