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省级权限!常熟2个!
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有关《决定》,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30项省级管理事项,赋予54个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14项省级管理事项。
50. 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增强自贸试验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江苏今年5月确定一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简称联创区),并推动联创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改革、联动创新、联动发展,实现政策联动、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共同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支持联创区发展的措施包括参照自贸试验区赋权内容和方式,结合联创区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将省级管理事项有序下放至联创区。”
此次赋予联创区、自贸试验区的44项省级管理事项,一共涉及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19个省级部门,服务对象都是市场主体,包括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科教用品免税资格审核、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
也就是说,不久后,常熟经开区、常熟高新区将承接部分省级管理事项,使审批更加便捷,营商环境也将再次优化。
常熟经开区成立于1992年,1993年被批准为首批11个省级开发区之一,2010年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2020年,经开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71亿元,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8亿元。同年获评苏州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地区。
常熟高新区成立于2002年,2003年被批准为省级开发区, 2015年升级为国家高新区。2020年,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6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亿元,在全国169家国家高新区中综合排名第69位,实现“五连进”。
版权声明:本文由常熟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